1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编辑部共同举办的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司法实践与理论研讨会以线上方式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出席研讨会并作主旨讲话。
杨临萍指出,绿色原则载入民法典,对以法治方式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不断深化环境司法理论和实践的融合创新、相互促进和成果转化,为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临萍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需要立足司法实践,以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民法典适用规则体系化、明确民法典具体适用方法、发挥案例示范引领和规则补充作用、加强国际规则引领为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权益司法保护、惩罚性赔偿制度、民法典绿色原则与环境法典编纂、新类型环境权益法律属性、生态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类型化等重点问题的研究把握,不断增强贯彻实施民法典绿色原则的主动性、开创性、实效性。
吕忠梅表示,民法典专门规定绿色原则、确立绿色制度、衔接绿色诉讼,形成了以融合性、限制性、激励性、救济性和扩展性条款为主体的系统完备的绿色条款体系。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方位法律保障,环境法典编纂应当以实现生态环境“共治”为目标,加强与民法理论的对接、与民法典条款的衔接,通过环境法典编纂促进民法典绿色条款的更好实施。
会议宣读了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征文活动获奖人员名单。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国家法官学院、各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学者和法官代表200余人参加会议。(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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