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兰州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是兰州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审理的首例省外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称西固热电公司自2009年以来多次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污水指标超标、含煤污水直排、氮氧化物排放超标、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转等十七起环境违法行为,并要求法院判令西固热电公司立即停止污染环境的行为、采取环保设施消除环境污染风险、修复生态环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本案立案后曾一度因西固热电公司进行破产重组而中止审理。在该公司确定破产管理人后,法庭及时恢复了庭审。
本案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庭审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针对本案涉及的大气、水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的损失等专业性问题,法庭依法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根据双方当事人庭前申请,法庭依法通知了鉴定人出庭作证。双方诉讼参与人在法庭的主持下提交了各自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和辩论意见。通过充分的论证,与本案争议焦点有关的所有问题均已查明。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念深入人心。近年来,甘肃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成效显著。成立于2019年11月的兰州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二家环境资源法庭,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着特殊的职责使命。本次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是兰州环境资源法庭聚焦环境资源审判主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又一次具体实践。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275号 E-mail:89567922@qq.com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8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