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中共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宾,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鹏山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并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随后召开了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党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会议要求,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履行职责。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建设“四有”党支部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认真落实院党组和机关党委工作部署,不断推动司法政务工作提质增效,为金融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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