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矿区法院督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及本院党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督察监督职能,为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坚定督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督察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督察职能,做深做实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内部监督,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院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抓实督察监督,助推审执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省委、省法院监督指导,积极配合省委、省法院对矿区法院的巡视巡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接收处理网络、电话、纸质等各类投诉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干警教育引导。及时通报法院干警政绩观错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足用好司法审判行为风险智能防控系统,强化对司法审判行为违规违纪风险的智能判断、实时预警、分类处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预警信息,及时提醒约谈,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三是抓实督察监督合力。紧盯立案、审判、执行和审判管理,深入发现和整治司法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开展智能审务督察,深入查纠整治庭审、诉讼服务等工作中的司法作风问题;紧盯违规吃喝、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离任人员违规从业等重点问题,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行动走深走实;加强督察与审管、审监等部门的衔接,通过风险防控、案件评查、以案倒查等办法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不端行为责任追究。四是强化整改落地落实。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引领,推进巡视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持续巩固工作。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提升法院综合管理水平和内部审计成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从严从实,全力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一是推进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将“三个规定”纳入“三会一课”、干警培训、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内容,提升“三个规定”融于审执工作的穿透力,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养成在办案中向当事人、律师告知“三个规定”要求的行为习惯。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报告通报机制,加大对长期非正常“零报告”及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个人及部门及时提醒约谈。加大对记录报告情况的筛查力度,纠治凑数填报、虚假填报及报告不规范的情形,进一步规范制度执行。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学习相关典型案例,发挥正面引领、反面警示作用。认真落实“两高一部”涉律师工作“两个意见”,持续深化整治法院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提升制度效能。
提升素质能力,强化督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督察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及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督察干部能力。健全完善督察工作制度机制,有力提升督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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