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矿区法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第四至第六专题,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做了研讨交流发言。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第四至六专题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重点任务和“关键少数”,对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什么”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司法作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常抓不懈,始终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以优良的作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学细悟笃行。要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汲取力量,紧密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融入职责,落实到行动上。二要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维护良好司法形象。要持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巩固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把作风建设成效体现到审判执行工作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办案质效,以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彰显法院队伍严明的纪律作风。三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纠治“四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监督,发挥“头雁效应”,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带动作风建设持续优化,以“关键少数”引领全体干警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司法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新风气,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通过剖析违规违纪行为的表现、根源及教训,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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