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矿区法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贺信回信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省法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深厚为民情怀,为司法审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法院对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审判职能,认真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工作,做实定分止争,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绝对领导,立足审判职能定位,进一步发挥好司法审判服务社会大局的重要作用,更好融入社会工作大局,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会议专门研究了近期审判工作。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加大案件阅核力度,严把证据、事实、法律和程序关,以公正裁判与公众朴素情感形成共鸣、引领价值认同。要做好提前预判,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风险,聚焦重点案件,全面梳理涉访涉诉风险隐患,及时排查矛盾风险隐患,确保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坚决防止矛盾升级。要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松,深刻汲取近期其他省份发生的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检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机关安保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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