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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执”——为企解忧促双赢 锦旗无声胜有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矿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5/21 11:22: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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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下午,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朱新节、法律合规部部长李保来等一行4人来到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将印有“倾心负责破解执行难题,高效调解彰显司法真谛”的锦旗,送到矿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傅泳的手中,对矿区法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作出的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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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开始,天祝某煤业公司非法越界开采窑街煤电公司所属的矿产,造成窑街煤电公司重大经济损失,2017年11月天祝某煤业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其法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4年1月,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窑街煤电公司与天祝某煤业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天祝某煤业公司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窑街煤电公司向矿区法院申请执行。该案申请执行的赔偿款等计458万元。天祝某煤业公司因连续多年停产停业,企业已濒临关停边缘,加之采矿权证已过期,无力偿还该笔案款,案件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


在执行过程中,矿区法院执行人员经多方调查,了解到山西某集团公司有投资被执行人矿产企业的意愿,在掌握该线索后,立即与该集团公司取得联系,反复沟通、分析投资利弊、给予法律解答,山西某集团公司认为投资被执行人对其公司业务拓展及长远发展有利。最终经过执行人员的协调努力,在明确被执行人偿还条件、保留申请人执行权利的前提下,山西某集团公司自愿代偿被执行人的债务,4月28日第一笔执行案款58万元按约汇入法院账户,剩余400万元分8个月履行,每月还50万元,年底前还清。自此申请执行人窑街煤电公司与被执行人天祝某煤业公司历时13年的矿产资源赔偿案得到了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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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该案的顺利执结,为被执行人天祝某煤业公司注入资金,挽救了濒临关停的企业和赖以生存的职工,同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使“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执行人员准确把握时机,讲究方式方法,以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三方“共赢”,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朱新节表示,感谢矿区法院的倾力执行,为窑街煤电公司收回了矿产资源赔偿案款,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该案历时13年,能有这样的结果,我们非常满意。你们不放弃一丝希望、不放弃一丝线索,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着实令人钦佩,让我们企业在这起案件中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为此我代表公司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矿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傅泳表示,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赠送锦旗不仅是对矿区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和鼓励,更是对全体执行干警的监督与鞭策。矿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践行“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秉持司法为民初心,贯彻善意文明执行,充分发挥司法执行职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纾困企业难题,依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