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矿区法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继续开讲,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元博围绕“知敬畏、讲规矩、干实事”主题,为全院干警进行授课辅导。李元博同志深入阐述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要,聚焦法院系统审判工作特点和典型案例,结合自己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感悟,立足矿区法院集中管辖金融民商事案件实际,使全院干警更加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授课中,李元博副院长强调,要敬畏党纪,维护党性。学习党的纪律首先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每一位党员都能够敬畏党纪,坚守党的纪律底线。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每一位党员都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党纪,不仅仅是了解一系列条文规定,更是理解和领会这些规定背后的党的建设原则和目标。要警钟常鸣,促进自省。党纪像一面镜子,能够时刻提醒党员警钟长鸣,反思和审视自己的行为和思想。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工作生活中时时用典型案例警醒自己,和当事人、律师保持清清白白的正常工作关系。干部队伍管理只会越来越严,要破除旧思维,主动适应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新时代特征。要认识到“不作为、不干事”也是一种腐败,有为才能有位,工作实绩是个人进步的基本前提。要深悟笃行,提升素养。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不仅在理论上有所学习,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有所体现。要抓住矿区法院当前转型改革跨越式发展的机遇期,时刻绷紧廉政弦,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守住纪律底线,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树立矿区法院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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