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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矿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8/8 16: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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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抓好省委“三抓三促”行动,开展好“铸忠诚警魂”活动,全面落实省法院“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工作总体思路,矿区法院召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警示教育会议,通报矿区法院2023年上半年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告情况,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把“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落到实处的通知》及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矿区法院党组书记崔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上半年矿区法院落实“三个规定”报告的基本情况和一些具体做法,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崔军同志结合矿区法院上半年“三个规定”报告情况,对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指出,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要求,切实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树牢“如实记录报告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的理念,将如实记录报告作为日常行为规范。要运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引导干警强化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同时,要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引导干警深刻剖析、对照反思、举一反三,坚决遏制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发生。要针对“三个规定”报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填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三个规定”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地。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全面系统学习“三个规定”原文及最高院、省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意见,切实把执行“三个规定”同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确保“三个规定”要求在矿区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三个规定”报告作为日常工作和规范行为,让“三个规定”日常报告的自觉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养成,一种风险防范意识。要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督办通报力度,深化责任追究,对长期“零报告”部门和个人适时进行提醒约谈,加大倒查力度,对发现不如实记录报告的情形严肃追责,全面落实好“有问必报、应报尽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