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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暨第一次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 | 甘肃高院交流经验做法,全省法院两个集体两名个人一项课题受到表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矿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1/9 14:11: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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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上午,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暨第一次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新时代十年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绩经验,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主持会议。我省三级法院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在省法院分会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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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讲话指出,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准确理解和把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意义和重点任务,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努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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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八家交流发言的高院之一,张海波介绍了甘肃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特色,通过专题片《用最严密法治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张海波表示,甘肃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职、深化改革,为建设“美丽新甘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表彰了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兰州环境资源法庭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赖兴萍、甘肃矿区人民法院马兆民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甘肃矿区人民法院课题组课题《关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死体性质分析》荣获2022年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调研报告类)三等奖。


省法院部分党组成员,副院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在省法院会场参加会议。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中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及干警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