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胜利主持召开2020年第一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德金依法列席会议。
会上,议题承办人就白银区法院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请示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专业法官会议就该问题讨论形成的意见逐一进行了汇报。审判委员会委员围绕请示中涉及的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制定标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形成了统一的审委会意见。
赵德金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即是检察机关贯彻“两高”意见提升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下一步,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交流,形成合力,建立完善司法办案协作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为甘肃省的环境资源保护作出更大贡献。
姚胜利指出,此次检察长依法列席审委会是我院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的行动表现,也是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本次会议是矿区法院首次以法律适用为主要议题进行探讨,是实现审判委员会职能多元化的有益探索,也是矿区法院履行对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指导职责的有效方式。检察长列席此次会议,有利于消除法院和检察院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上的意见分歧,统一认识,更有助于推动建立甘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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