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矿区法院公开审理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诉会宁县某砂场恢复环境纠纷案件,此次公开审理合议庭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这是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后,矿区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大合议庭模式审理一起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公益诉讼人白银市检察院主张,该砂场未经相关部门允许,擅自在国有林地进行洗砂采砂活动,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要求其对沙坑进行回填,并恢复地表植被。
2018年最新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在林地性质认定,毁坏地表面积,恢复植被所需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争议,加之环境危害结果滞后性、因果关系复杂性、相关证据及鉴定专业性等环境资源案件特点,矿区法院决定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庭审中,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认真充分听取了公益诉讼人、被告及其代理人意见,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既是扩大司法领域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也是强化庭审中心地位,推动庭审实质化的关键举措。一方面,七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地位的强化推动了陪审实质化,四名来自不同行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均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发问,有效破解了陪而不审的困境。另一方面,七人合议庭在审理中着重突出庭审中心地位,通过加强举证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术语”等,确保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强化实质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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