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矿区法院邀请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李忠国教授来我院进行环境司法问题专题讲座。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胜利及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授课,讲座由政治部主任车小刚主持。
李教授以世界和我国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为开端,从我国法律对环境资源犯罪规制的视角结合福建紫金山金铜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江苏太湖蓝藻污染事件、浙江杭州水源污染事件等具体案例,从行政监管部门对污染行为的规范、普通民众对污染事件的关注和法院判决的结果进行分析,围绕公众对环境资源犯罪的罪感与恶感的认知差异和环境正义与刑事正义的实践冲突等问题,结合“两高”相关司法解释,从环境资源犯罪的司法专门化问题、多元治理问题、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问题进行了多层面、多角度的解读。讲座结束后,李教授还与干警进行了互动,解答了法官干警在日常审判工作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此次讲座进一步开阔了环境审判的视野和思路,了解了环境污染问题的本质特点,为公正公平裁判环境案件提供了理论基础。
2018年以来,矿区法院着眼自身集中管辖全省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实际,特别注重对法官干警专业化知识的培养与储备,院党组始终把提高专业水平摆在法院顺利实现审判职能转型的首要位置,不断要求干警提高专业素养,在司法实践中不断钻研和提升环境审判专业能力,切实发挥矿区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司法保障作用。
讲座现场
李忠国教授对环境司法问题进行讲解
姚胜利院长及全院干警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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