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午,执行庭姚庭长接到一位老人的电话,自称自己是被执行人丁某某之父,愿代子清偿债务。当时,姚庭长还在一百公里外的矿区办理其他事务,告知老人一小时后在办公室见。14时30分许,姚庭长接待了打电话的老人,他和老伴步履蹒跚的来到办公室,见面就说,“丢死人了,赶快把那个公告撤下来。”随后就从手提袋里拿出已经准备好的18600元(含200元的执行费),递到姚庭长手里。姚庭长给老人讲述了本案发生的前前后后,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办好各种手续后,在丁某某父母的见证下,从小区公告栏中撤下丁某某的悬赏公告,老人看着儿子的悬赏公告撤下,如释重负跚跚离去。看着老人背影,我们的执行干警心中也是五味杂陈。
被执行人丁某某、强某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与申请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分两次履行债务,在2015年9月底全部清偿完申请人的债务18400元。后两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申请人无奈之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找人、查物,并通过网络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就终结了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查询均未查询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4月24月再次进行网络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强某某在某银行有存款,便立即进行了网络冻结。
4月26日,根据矿区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部署,在嘉峪关404 生活区和甘肃矿区福利区及办公场所、车站张贴《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通告》和《悬赏公告》近200多份。随后就迎来小区居民的围观和街头巷尾的议论,一场人民参与的战斗正式打响.......
丁某某的父母从邻居的议论中得知儿子被法院悬赏公告,便有了故事的开头。鉴于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债务,法院立即解除了对强某某存款的冻结,3年的积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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