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矿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对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胜利要求,法院各庭室要认真学习领会全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和省法院相关要求,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彻底祛除作风积弊。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矿区法院“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院党组成员全部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法院转变作风各项工作。二要强化学习意识。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传达学习省委、省法院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精神和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三是要强化问责。监察室要加大作风督察问责力度,对查摆出的不作为不尽责、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严重的问题和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会议最后,姚胜利院长强调,转变作风改善环境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密切联系群众、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迫切要求。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确保上级的政策措施在矿区法院不打折扣、坚决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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