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今天是 2025年01月13日 星期一
中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中院新闻

矿区法院召开2017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会

来源: 作者:王倩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2/7 3:16:06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浼氬満_鍓湰.jpg

2017年2月7日上午,矿区法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会,对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审执结的案件的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会议由党组成员、立案庭庭长赵伟德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继跃出席了会议,各审判业务庭负责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会议。

通报会上,首先由审管办负责人马兆民对案件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本次评查共涉及各类案件105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民商事案件90 件,行政案件 2件,执行案件10件。从评查情况来看,案件质量整体较好,绝大多数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采信恰当,案件定性准确,办案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实体处理公正,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案卷材料较为全面、完整的反映了整个诉讼过程。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他分别就案件在程序、实体、裁判文书制作、案件记录、卷宗装订等5个方面存在的典型性及普遍性问题一一列举,并条分缕析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点评。指出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个别审判人员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二是个别审判人员敬业精神不够,责任心不强;三是部分书记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送达、庭审记录、合议记录等环节上与规范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法官学习和进取精神不强,知识更新、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写作等司法能力和经验相对欠缺。并对今后如何提高案件质量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对于卷宗装订、笔录签名等程序上有轻微瑕疵的案件,积极整改,限期补正。二是切实提高质量意识树立“铁案”观念和“精品”意识,杜绝瑕疵案件。三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强化司法本领。四是承办法官要对自己审理的案件,在查明案件事实,证据确凿情况下,运用掌握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社会经验进行裁判,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五是书记员要切实树立起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养成工作严谨、细致的好作风,努力提高在执法办案程序、庭审记录技能和卷宗装订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赵伟德指出,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要严格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为依据,狠抓案件质量,对各类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承办人列出清单,逐案、逐项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以往“批评接受,行动照旧”的观念;要不断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模式,并把案件评查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以业绩来量化考评结果,以此不断提高法官责任意识、办案质效和司法公开意识,努力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孙继跃强调,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得详尽细致,问题找得很准,希望办案一线的同志能以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契机,切实树立起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努力查找并改掉自身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意识,规范办案程序,争取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促进矿区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