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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干部任免决定

来源: 作者:吴莹莹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4/13 4:13: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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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3日上午,矿区法院召开干部任免大会,宣布省法院党组和省人大党委会关于矿区法院干部任免的决定。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翔、省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张延纲出席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冶生俊主持。

    会上,张延纲宣读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张国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姚志荣职务任免的通知》:张国华同志任矿区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正处长级),免去其矿区法院办公室主任职务;姚志荣同志任矿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副处长级),免去其矿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翔代表省法院党组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首先对新提任职务的同志表示了祝贺,希望新任职的同志以感恩的心,回报组织的关怀,及时转变角色,尽快打开工作局面,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群众的希望、组织的重托。同时,充分肯定了矿区法院近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他希望矿区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矿区法院的工作,对矿区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增强“四个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时刻绷紧政治这根弦,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判断形势、思考和处理问题,切实做到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摇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二要勇于担当作为,做事业上的“燃灯者”。要坚持以审判执行为主业,胸怀全局,凝聚合力,多谋善断,真抓实干,用创新的理念、管用的办法、有力的措施,强力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落实;三要锐意创新进取,做改革上的“排头兵”。要紧紧围绕省法院党组的决策部署,理解、支持、积极参与矿区法院的改革发展;四要坚持严以律己,做作风上的“干净人”。要常怀对事业的忠诚之心、对人民的感恩之心、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对形象的珍重之心,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五个严禁,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冶生俊代表矿区法院党组感谢省法院党组对矿区法院干部队伍成长的重视和关心,也感谢政治部人事处对本院干部提拔工作所付出的辛劳。本次干部人事任免对于优化矿区法院干部梯次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开了好头,打开了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的空间,冶生俊代表矿区法院党组期望省法院党组继续加大对矿区法院干部成长的重视支持力度,矿区法院将认真贯彻张翔局长代表省法院党组所提出的四点要求,创新思路,真抓实干,把审判执行等工作推上新的台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环境。希望新提任的干部牢记组织的嘱托,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经受考验,不辱使命,不辜负广大干警寄予的厚望,以良好的工作实绩来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培养。

    张国华代表新任职干部作了诚恳的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