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专项检查组莅临矿区法院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12月17日,省法院专项检查组赵海泉、肖麟、王正伟一行3人莅临矿区法院,对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党组书记、院长冶生俊主持召开了汇报会,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车小刚向检查组汇报了矿区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出台后,我院党组首先在第一时间认真组织学习,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深入细致的学习了“八项”规定和“双十条”规定的具体内容。院长冶生俊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全体干警做了题为《提高宗旨意识 改进司法作风》的专题报告,教育干警改进司法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的规定。其次制定了《甘肃矿区人民法院请销假制度》、《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会议制度》,对规范会议活动、严格工作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推动了会风、文风、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同时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压缩“三公”支出,公务接待严格依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规定执行,办公用车全部用于审判执行工作,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违法违纪现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执行一岗双责制度、问责制度和廉政监察员制度,全面落实“五个严禁”,抓好案件评查和涉诉信访工作,使我院在厉行勤俭节约、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公务用车管理、基建工程项目、案件评测和涉诉信访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法院检查组组长赵海泉就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做了重要讲话。他说,省法院这次专项检查注重检查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情况、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履职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检查组除了听取汇报,还要查阅资料、考察核实、综合评定。他要求全体干警在评议院领导班子时一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要正确对待检查考核,不要歌功颂德或发泄私愤;三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院党组书记、院长冶生俊表示,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再强化,要让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改进司法作风的重大意义。院领导班子和纪检组要继续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全面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查找根源,制定应对措施,及时整改完善,逐步建立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开创矿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会后,根据检查组的要求,向全院干警发放了民主测评表,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通过专项检查,省法院检查组对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希望矿区法院再接再厉,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把这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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