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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矿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1/9 10: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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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加大环境权益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不断深化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11月1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开设“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专栏,集中展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队伍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与风采。
甘肃地处青藏、黄土、内蒙古三大高原交汇地带,是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内的河西走廊是丝绸之路上的黄金要道。在甘肃省会城市兰州,有这样一个集体,他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甘肃模式”,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构建绿色丝绸之路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他们就是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兰州环境资源法庭的干警。
兰州环境资源法庭自2019年挂牌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理念,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物多样性、规范自然资源开发秩序。案件办理中,立足不同环境要素修复需求,积极探索第三方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方法,彰显环境司法惩治、保护、预防和恢复功能,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创新裁执思路,探索案件线索移送、专家意见引入、司法网拍采矿权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裁执规则,不断提升环境司法专业化水平和治理成效。庭室所承办的案件被上级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十大案件、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出席第二届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论坛。兰州环境资源法庭受理首例社会组织提起的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与敦煌市人民政府签名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 与公安、检察、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开展广泛研讨和深入交流;先后与甘肃政法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共建“两基地一中心”,推动审判实务与司法理论的深度融合;通过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助力生态环境脆弱区环境修复与治理;与黄河上游省份法院签署《黄河流域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协同审判、要案会商、交流研讨、信息共享等机制,携手破解黄河上游区域性环境司法协作难题。与兰州大学共建“生态环境技术评估与司法研究中心”。兰州市第四十六中学学生参访兰州环境资源法庭。在“6·5”环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资审判绿皮书及典型案例,全面展示全省集中管辖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成效;编印《环境资源审判参考》,助力全省环资审判、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充分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和送法进社区、入校园等形式,对案件办理、生态修复、多元联动、巡回审判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新时代新征程上,兰州环境资源法庭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新发展理念,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为民情怀、更广的格局视野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境界,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