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法院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院长冶生俊向干警传达文件精神
矿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认真学习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继跃全文传达了《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省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视察省法院和夏河县法院期间讲话的通知》。冶生俊在学习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政法队伍的高度信任,对于推进政法事业发展进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全体干警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指导、推动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周强院长的讲话充分肯定了甘肃法院在案件质效、司法公开、机制创新、双语法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对甘肃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对于全省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统领和指导意义,全体干警要认真深入的领会学习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并以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指导具体工作,继承发扬陕甘宁边区优良司法传统,提高审判质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司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维护大局稳定,把法院工作水平提上一个新台阶。
随后,冶生俊传达了省法院梁明远院长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集体约谈各中院院长时的讲话精神。冶生俊指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班子的集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其他领导的分管责任,全体干警都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法院是讲理的地方,是公平的殿堂,法官有扶危助困、主持公道的职责,老百姓来到法院就是为寻求公正,对法官有着更高的期望值。因此,大家一定要在工作中牢记梁院长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遵章守纪,尽到本分,坚持公平正义,坚守廉洁自律,做到案不出错,人不出事。
结合1-9月份案件收结情况,冶生俊向全体干警就近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办案效率,注意结案均衡,预防年底突击结案;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案件质效,作到案结事了,将学习的成果体现到实际工作中;三是注重转变作风,每位干警都是一个窗口,大家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为法院形象添彩。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法院2014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实施方案》、《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闫胜义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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