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形象,维护司法公正,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和部署,矿区法院认真组织落实《矿区人民法院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安排》,从2013年5月起,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作风查纠整改活动,全体干警针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扎实整改。
矿区法院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从五个方面开展具体的作风纠查活动:一是群众观念,是否有对待人民群众态度蛮横、训斥指责现象;二是庭审、执行活动,是否有违反法定程序,不尊重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权利现象;三是司法礼仪,是否有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现象;四是司法文书制作,是否有不规范,格式有错误,语言不严谨现象;五是纪律作风,是否有作风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违反“五个严禁”有关规定的现象。
矿区法院要求,每个干警必须联系自身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形成书面分析检查和整改报告,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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