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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公平正义阳光普照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矿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9/11/15 11:39: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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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于7月24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郭声琨在讲话中要求政法机关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着力提升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水平,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障碍和体制机制弊端,推动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论述为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实践证明,只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才能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有更深刻的理解,也才能在千头万绪中找准改革的突破口和“牛鼻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有目共睹。围绕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到合理配置司法职权,从提高司法透明度到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一系列举措极大提升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已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并呈现出了一些新的鲜明特点。从广度来看,改革已从法院、检察院拓展到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从深度来看,改革已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从方法来看,改革已从主要由各单位分别部署推进,向更加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转变。

  这样一个新的阶段,意味着接下来改革的每一步深入,都将不可避免地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其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无疑会更加突出。

  作为党的十九大后政法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也是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其意义正在于牢牢把握改革初心,以问题为导向,在艰难险阻中踏出路径并砥砺前行。

  伴随改革的推进,新冒出的一些突出问题值得重视。据媒体报道,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是“案多人少”矛盾最突出的领域,一些基层法院为此已不堪重负。“案多人少”现象与立案登记制改革有一定关系,因为公众过去诟病的立案难一旦得到解决,以往很多并未进入司法渠道的纠纷就会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法院,这是一个必然,其实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然而,“案多人少”现象不是改革改出了麻烦的证据,恰恰表明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入。近年来,在司法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如何挖掘潜力和提升效能,各地法院有颇多探索:有的探索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作用,在正式立案前对案件进行第一次“分流”;有的对已立案的案件区分其繁简程度,通过二次“分流”以求快速化解;有的则借助科技力量,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本次会议指出,“要推进诉讼程序精细化,加快推进‘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完善小额诉讼、电子督促等程序”,既对前期的一些有益探索进行了肯定,也从系统性、整体性高度明确了推进改革的思路。相信这些措施落实之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积极价值将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本次会议还围绕优化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体系等重大改革事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抓住历史机遇”等表述既有力度也情感充沛,充分彰显了攻坚克难的决心和意志。

  这是一个续写改革传奇的新时代,历史机遇不容辜负。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就一定能够在难得的历史机遇中开启中国司法新的辉煌,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