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体干警中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矿区法院继10月27日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四中全会公报、10月29日院党组集体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在省院党组扩大会上的讲话之后,11月4日上午,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传达省法院有关部门对学习活动的安排部署。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冶生俊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继跃向干警们原文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车小刚传达了省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下发院机关和直属法院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及《安排意见》。
冶生俊指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党中央确定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省法院《通知》和《安排意见》的要求,认真学习《决定》,深入了解和掌握《决定》的内容,学有所得。结合近期工作实际,他向大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层层深入开展学习,使全会精神内化于心。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着特殊而重要的责任,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主力军,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无论是党员、团员还是群众,都要扎扎实实地学《决定》,记笔记,写体会。二是要以学习指导工作,使全会精神外践于行。现在距离年底时间不足两个月,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全体干警要结合学习全会精神,以昂扬向上、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加大工作劲头,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审执等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审判工作质效,向矿区人民和上级法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注重学习的效果,保证学习的质量,省院有关部门安排的学习内容,矿区法院将组织干警分步学,逐步实施,避免学习效果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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