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矿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纪检组长孙继跃全文宣读了省法院《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规则>的通知》。
冶生俊在会上强调指出,由于编制等客观原因,我院目前尚未获准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也没能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但是纪检监察工作不能以此为由而放松,反腐倡廉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刻也不能放松。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廉洁办案,清白做人,牢固树立手莫伸,伸手定被捉的警戒意识,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砸掉自己的饭碗。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滋生。同时,兼职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本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等重要岗位的监督,综合运用“审判时限控制、案件质量评查、执法过错追究” 等措施,对审判执行活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概率。
会议还通报了本院审管办负责人马兆民同志获得2013年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情况和2014年1至5月份全院及审判人员案件收、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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