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副院长王军实地查看矿区审判法庭建设用地情况
省法院副院长王军听取矿区法院工作汇报
10月17日,省法院副院长王军带领院行装处长张平平、装备科长杨世远,轻车简从,到矿区法院实地查看矿区法院基础建设等困难,调研直属法院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王军副院长一行一大早冒着冷风实地查看了嘉峪关市政府拟划拨给矿区法院位于嘉峪关南市区的审判法庭建设用地,后到矿区法院临时办公楼查看办公用房和审判法庭,并逐一到各办公室看望了干警。
在进行实地查看后,王军副院长一行与矿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审管办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矿区法院院长冶生俊代表矿区法院全体干警对王院长一行到矿区法院了解下级法院的疾苦表示欢迎和感谢。座谈会上,矿区法院副院长孙继跃就矿区法院的历史沿革及体制转换情况、案件管辖及审理情况进行了汇报,冶生俊院长就矿区法院机构设置、编制、队伍建设、办公楼现状和审判法庭建设、车辆、装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王军副院长对矿区法院的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理性分析,并就矿区法院今后的工作指出了努力方向。王军副院长就矿区法院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矿区法院由于编制少,机构不健全,在向编制部门反映问题的同时,要自我完善,内部挖潜,有些职责划归相关部门,内部发力。要根据人员结构情况,合理配置资源,利用兼职解决机构设置不健全的问题,将合适的人员配置到合适的位置上,充分发挥院党组职能,把干部用好安排好,做到职能不能缺、责任发挥到位。二是院领导班子要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把好事办好。在搞好基础建设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做到办事公开透明。三是院领导班子要加强与矿区党委和政府的联系和协调。矿区法院管理体制现在的确变了,但审判工作服务矿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有丝毫改变。矿区法院的工作要为矿区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就必须加强与矿区乃至与嘉峪关市的联系沟通,如果争取不到所在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要把法院工作做好很难,要面对现实,求真务实。四是要抓紧审判法庭建设的相关工作。审判法庭建设不是中央严令禁建的楼堂馆所,是国家十二五政法基础建设项目,矿区法院审判法庭是确须要建的项目,虽然已经列入甘肃省“十二五”政法基础建设规划,但前期工作进展缓慢,要认识到审判法庭建设是大事,机遇千载难逢,前期经费来源、环评、地勘等工作都是硬任务,要确定专人来抓此项工作,制定计划,抓出成效。有些具体工作及时向省法院有关部门请教,上下共同努力,争取使矿区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十二五建设项目的大盘子,实现矿区法院基础建设的跨越发展。矿区等直属法院办案经费困难的问题,是因为管理体制等历史原因造成的,对此省院将通盘研究考虑如何解决。
省法院行装处长张平平和装备科长杨世远在座谈会上就矿区法院办案经费、车辆管理、诉讼费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了解,并就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分析讨论,及时明确了解决方法,为矿区法院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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