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矿区法院
作者:车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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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7/16 9: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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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法院的安排部署,矿区法院和铁路、林区等三个专门法院与省法院机关同时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3年7月11日下午,矿区法院班子成员在省法院主会场、其他干警在嘉峪关分会场参加了省法院机关及直属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7月12日上午,矿区法院班子成员参加了省法院邀请的兰大教授、博导刘先春所作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辅导讲座。7月15日下午,矿区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成立了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院长冶生俊在党组会上强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矿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组织工作,以省院制定的《实施方案》为坐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扎实有效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党组会还结合矿区法院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