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司法智慧,护航绿色发展 | 矿区法院召开“两基地一中心”环境司法专门化专家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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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6/10 11:28:19 阅读次数: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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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矿区法院“两基地一中心”环境司法专门化专家研讨会召开。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致辞,省法院环资庭庭长肖新明出席研讨会。来自甘肃政法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的专家学者和矿区法院干警共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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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致辞


研讨会上,省法院环资庭肖新明庭长向与会专家学者介绍了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 “甘肃模式”,在分析对比国内其他省份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跨流域集中管辖—跨生态功能区集中管辖”为方向,对“甘肃模式”的优化升级提出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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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李小强博士围绕环境私益和环境公益两个面向对构建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的理论基础作了解读。兰州理工大学常丽霞教授、甘肃政法大学鲁冰清博士分别从环境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出发,针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举证规则作了主旨发言。甘肃政法大学郭武教授、兰州理工大学欧俊博士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及受案范围等展开论述,提出通过反向思维识别环境公共利益、统一环境诉讼规则的理念。兰州大学李忠国博士、西北师范大学吴娜博士分别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的司法审查以及鉴定难、鉴定贵、鉴定周期长的成因及对策进行发言,在详细介绍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技术和规则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合法、合规审查原则,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的司法审查提供了智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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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小锐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人民法院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一直在探索和实践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道路,努力构建包括审判机构、机制、程序、理论以及团队专门化在内的“五位一体”专门化体系。

常小锐表示,召开“两基地一中心”环境司法专门化专家研讨会,既是前期矿区法院与甘肃政法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共建的三个法校平台设立以来参与各方的首次聚会,也是落实“相互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建原则的具体实践。研讨会确立的主题对环境审判实务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希望在座各位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能够通过本次研讨会交流经验、分享心得、启迪智慧、增进共识,为推动矿区法院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实现“两基地一中心”实质化运行开启新的篇章。

常小锐强调,“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活环境的美好期许,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和价值追求。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亦是环境司法的不懈追求。仍处于发展初期的环境司法,囿于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法律研究不够深入、实践经验不够丰富的实际,在专门化建设及专业化发展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发展和创新空间。

常小锐要求,矿区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认真吸纳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继续在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深耕细作、精益求精,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和全省绿色低碳发展大局,为美丽甘肃建设筑牢司法屏障,以实际行动和优秀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2017年转型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法院以来,矿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自觉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深入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为主线,坚持环境资源审判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双轮驱动,不断提升环境司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近三年来,矿区法院全面贯彻“保护优先、修复为主”司法理念,积极打造“三合一”专业审判团队,审理的多件案件入选全国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全省法院十大案件、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等,有多篇调研成果、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在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组织的评选中获奖。同时,探索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基地、开展黄河上游环境司法省际合作、共建法校沟通合作平台,不断丰富扩展裁判执行方式,有力推动了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行稳致远,取得实效。


文:刘琼  图:高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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