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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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来源: 责任编辑:马克
发布时间:2018/5/11 4:53:23 阅读次数:6221

 

5月11日,矿区法院与13名顺利通过全省书记员统一考试的书记员签订了聘用制合同。

  2017年,全省统一组织了书记员招聘笔试、机试和面试,经过层层选拔,并经过6个月的试用期考察,矿区法院与13位书记员签订了省法院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确定为初级三等书记员,并开始执行对应的职业保障标准。签订合同前,矿区法院政治部主任车小刚同所有聘用书记员进行了集体谈话,他对书记员们试用期以来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肯定,对大家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与希望。车主任指出,今后政治部每年将联合书记员所在业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绩效考核标准及等次提升,同时加大对书记员的培训力度,注重提升书记员个人全面素质,力争打造一支业务好、能力强、稳定性高的书记员队伍,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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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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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人事工作负责人刘一楠讲解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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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车小刚主任对新任书记员提出希望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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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庄重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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