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2月4日上午,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矿区法院隆重举行了法官宣誓仪式。
九时三十分,矿区法院全体法官在院长冶生俊的带领下,身着统一法袍,整齐列队,奏唱国歌,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冶生俊在宣誓仪式结束后随之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举行法官公开宣誓活动,对增强法官职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很有助推作用,也很有助于在全体法官中强化宪法权威意识。全体法官一定要进一步牢记宗旨和使命,践行誓言和承诺,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