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矿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省法院有关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崔军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持理论学习,始终凝聚思想之魂。全院上下要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准确把握和深刻领悟,切实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自觉性。要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学习贯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要善用学习方法,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着力将学习成果落实到推动全院发展的各项工作中。
会议强调,要坚持学用结合,始终做到学以致用。要把学讲话精神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省“三抓三促”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全省法院“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总体工作思路结合起来,深入落实省院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各项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全院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水平。要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结合“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等活动,对照全院实际,持续推进干部作风整顿提升,使全体干警在各自工作岗位履职尽责、高效落实。
会议要求,要坚持贯彻落实,始终做到担当作为。要坚决落实省委和省法院党组关于矿区法院集中管辖改革相关要求,立足矿区法院改革、转型、发展的实际,严格对照时限要求推进,确保集中管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要着力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审判业务学习,力争成为专业审判的“行家里手”。要紧扣当前职能作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现有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积极做好新旧案件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下一步审判职能转变和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做好保障。要增强法院集体荣誉感,充分了解掌握省法院各项工作动态和要求,全力以赴推动落实,确保省法院安排部署在矿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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