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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调研组莅临矿区法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

来源:矿区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2/21 8:56: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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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0,省法院调研组一行四人在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兴魁的带领下,莅临矿区法院,就20102011年度矿区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矿区法院院长冶生俊主持了调研工作座谈会,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参加了座谈会。

刘兴魁专委在讲话中指出,省法院组织开展本次调研工作,主要是为34月份召开的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作准备,目的是了解全省各地法院近年来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一线民事法官的意见,以利于上级法院做好对下指导工作,提高全省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水平。

副院长孙继跃就矿区法院20102011年度民事审判工作,从一审案件审理和上诉情况以及省法院发回重审案件的裁判情况,涉及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审理情况,民事法官队伍建设情况,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民事审判实践中需要省法院解决和指导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等五个方面向调研组作了书面汇报。

院长冶生俊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时说,报告中列举的问题,有些地方的表述可能不是很精确,但大多都是我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和不明确,给案件裁判造成很大困难,迫切需要省法院作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刘兴魁专委在听取汇报后说,矿区法院提出的问题非常具体,也的确是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一定将这些问题带回省法院,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对于能够研究解决的,将出台明确的对下指导性意见;对于省法院不能研究解决的,将报请最高院建议制订相应的司法解释,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更好的指导民事审判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