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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法院一民事案例被省法院确定为典型案例

来源:矿区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6/1 3:41: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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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法院审理的薛某诉刘某否认婚生子亲子关系纠纷案,日前被省法院确定为典型案例,并在2012年第3期《甘肃民事审判工作动态》刊载。该案经矿区法院一审后,原告薛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省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亲子诉讼纠纷案件类型比较新颖,涉及到婚姻家庭的和谐和亲缘秩序的稳定,要求做到对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的准确理解和适用。二审法院的裁判肯定了一审法院对该类纠纷的裁决结果,同时在案例分析中进一步明确了准确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推定否认亲子关系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必须把握好四个要点:一是提起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夫妻一方负有举证证明其主张的责任;二是提起婚生子女否认之诉一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对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是必要的;三是另一方当事人虽然反驳否认婚生子女的诉讼请求,但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其观点,并且拒绝做亲子鉴定;四是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推定主张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请求成立。该典型案例的发布,将促成法官认识的统一和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做到同案同判,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和维护司法公信。